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河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河北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近期更新并印发了省直单位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配置标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配置“千万别超标”。
一、 总体原则与要求
本次标准更新旨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的原则。所有配置需以满足基本办公需求为目标,严禁追求高端、豪华配置。配置标准是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审核资产处置事项的基本依据,具有强制约束力。各单位应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做到物尽其用,杜绝闲置浪费。
二、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核心内容
办公设备主要指用于办公的通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空调、办公桌椅、文件柜等。标准对各类设备明确了价格上限、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
三、 办公用品管理要求
办公用品指日常办公消耗品,如纸张、笔、文件夹、硒鼓墨盒等。标准虽未对每一单项设定具体价格,但提出了严格的总额控制和日常管理要求:
四、 监督检查与责任落实
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将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用品的行为,将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予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超标配置的资产将不予登记入账或予以收缴,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千万别超标”不仅是一句提醒,更是一条必须严守的纪律红线。河北省直各单位应认真学习领会最新配置标准的精神实质和具体条款,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自觉养成勤俭办公的习惯,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以实际行动推进廉洁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具体配置标准细节,请各单位参照省财政厅发布的正式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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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4:02:48